
無法退出的投資 —— 一個互害社會的縮影
時間:24-09-18 來源:呂尋歡
無法退出的投資 —— 一個互害社會的縮影
什么是投資?其實就是低買高賣,其中核心的動作是“買”和“賣”。如果不能夠做這兩個動作,沒有流動性,自然也就毫無投資價值可言——而今天中國的資本市場,就陷入了這樣的怪圈,一大批公司不允許上市,大部分投資者無法買到,而另一方面則是現有投資者因為各種原因需要退出,卻極難賣出。
一級市場只有拿到超額收益的現金回報,GP才能靠投資賺錢。許多年來一直把這個超額收益的門檻(hurdle rate)定在8%的凈復利,加上每年約2%的管理費和其他費用支出,實際投資的凈現金回報要求大約在10.5%復利左右。這個數字又是怎么來的呢? 就是來自于過去六十年S&P 500的全收益年化回報。這也很容易理解,如果一個流動性更差、風險性更高的另類投資組合,回報預期尚且不如標普,自然很難說服美元投資者來投資。
人民幣基金的條款設置卻不錨定于中國資本市場的平均回報。我們知道人民幣LP并不能自由投資于全球市場,而如果同樣基于全收益指數,根據長城證券去年8月份的一份研究,滬深300在04年到23年的平均回報率為8.3%,深圳成指則僅為6.9%。因此若按照美國市場邏輯,人民幣要求的hurdle rate實際應該在6%左右。而現在所謂“8/2/2”條款(8% hurdle rate,2%管理費用,20%超額收益分成)里,實際隱含了相對于A股最好股票組合的2%絕對超額回報。換成二級市場基金而言,也即投資組合經理在八到十年內平均跑贏市場至少25%,卻仍然無法有任何收益分成,這似乎有失公平。
但相比于同時期的地產市場,人民幣基金的8% hurdle rate就是合理甚至偏低的。00年至21年地產的年化平均收益大約是12%,高于同期幾乎任何其他人民幣資產的回報(相對比下,美國市場同期的房地產年化平均收益僅有3%左右),與房地產相關有隱性擔保的人民幣信托回報托底常年在8%以上,條款也大多好于私募股權基金——不過隨著房地產行業的坍塌和相應資產價值的雪崩,這個錨也失去了參照意義。
沿用美國市場的條款機制并不符合中國市場的現狀,因此大部分基金也沒有可以賺取超額回報的預期,只能夠通過不斷擴大募資規模,以賺取管理費為主。這些GP大多不注重于應對經濟周期和管理投資估值,獨立投資判斷能力很差,對市場下行保護的方式則多通過所謂的回購條款——其中不少是創始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一旦觸發,可以使人傾家蕩產。
前些年我是極不贊同此類條款的,原因和啟明的鄺總相同:有獨立投資判斷能力的人應該也有承擔相應投資風險的能力——投得好你不需要這個條款,投得不好這個條款也拯救不了你。為什么要徒增談判成本,去和企業家在這里討價還價呢?還不如把估值談得低一點,安全邊際更高。但這些年因為環境改變,我的看法也有變化。當經濟不再增長、蛋糕不再變大、博弈變得零和的時候,投資者和企業家越來越難找到最大公約數,而在沒有空間的時候,絕大多數人經不起人性的考驗,這是合理的。在這種情況下,沒有此類條款,投資人對于企業家的談判籌碼少了大半,他們也是受害者,支付了溢價,卻沒有對等的保護。投資人和企業家原本最多算同床異夢,偶爾還能黏黏糊糊,但在今天這個環境里,很多案例下就是反目成仇。但錯的不全是他們,而是這個社會已經因為種種原因,在各種層面被迫轉變成了互害模式。
流水不腐,戶樞不蠹,這是幾千年傳下來的道理。一方面是機制要符合當下國情的現實,使得投資者和管理者的利益通過激勵保持一致性,不可貪得無厭,最終反而陷入類龐氏的困局;另一方面就是要有足夠可以周轉騰挪的空間,也就是流動性,去消化因為經濟換擋期而產生的大量資產泡沫。這樣這個行業還能軟著陸,還能活,否則只不過是大家伙還有幾口氣,茍延殘喘而已,有價值的資產在痛苦博弈中迅速腐朽歸零,最后隨風而逝。
當下的現狀正好相反,國資LP投資不是為了賺錢,但是卻允許大額的虧損,GP募資不是為了投資收益分成,而是為了管理費,需要風險資本的公司拿不到投資,現金流充裕的生意反而被搶破頭,收入利潤增長均好的公司無法上市,被美國制裁、業務風險不可控的公司卻被奉為IPO審批的座上賓。我看不出這樣的生態能解決什么問題,稍有常識的人都可明白這里面邏輯的荒謬吊詭之處,只有開始,沒有結束——只好做永遠無法退出的投資。
這些問題的根本——如果你認同以上種種是問題的話——還是國愈進而民愈退,各地政府拿得太多、管得太多。譬如光伏行業為什么如此內卷?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各地政府通過各種方式加大投資,導致產能極度過剩,有一些原本不應有競爭力的公司,被強拉硬拽,雖然最終都會死掉,但連帶著行業也去了半條命。地方政府一邊用形形色色補貼擾亂市場,一邊又使種種極端手段留置企業家、創造非稅收入,民營私有的市場空間越來越小,預期越來越低,要么走、要么卷,到最后迫不得已,也只能相互搏殺,求一條生路——美團之于餐飲,滴滴、貨拉拉之于司機,電商平臺之于賣家,應共同繁榮,而不是相互壓榨——這不免讓人有些沮喪。
一個好的環境,應該是讓投資者能夠退出、企業家不會退出,無論是不是“自己人”,都應該講法、講理、講常識,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智者播撒種子,勤于施肥除蟲,疏通水利,并不知何時有花、何日有果,但知此地終究會水草豐茂、風景宜人;愚者則或揠苗助長、或用彩漆涂繪,花果盛開景象雖有,然最終仍是虛妄。欣慰的是似乎決策者也看到了種種問題,制定了一系列法規政策,希望政令得以落地,有形的手能稍微松一松,讓大家找到共同成就增長的空間,這才是人間正道。
摘自-呂尋歡
上一篇 | 下一篇 |
---|---|
投資是個稱重機:投資的百年變化 | 沒有上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