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誰賄賂了胡士泰?
時間:10-04-06 來源:世紀海翔
誰賄賂了胡士泰?
—涉案鋼企名單部分出爐
力拓“胡士泰”案仍行至中途。
同時,其中一名辯護律師還向本報證實了更多的涉案鋼鐵名單,稱“多為民企,高層居多”。其中包括:北京首鋼、山東萊鋼公司、山東日照鋼鐵、天冿榮程鋼鐵、唐山國豐鋼鐵、中化集團旗下貿易公司等。
這位律師透露,司法機關將對涉案鋼鐵企業,逐個繼續追責,“另案處理”,另案處理是具有彈性,可大可小的處理方式。另有知情人告知本報,涉案金額最高的日照鋼鐵董事長杜雙華,已經被限制離開山東。
有律師稱,杜雙華“免責”的可能性非常大,如最終判定被告王勇“索賄”,那么,杜雙華則不構成“行賄”,罪名則輕許多。
是誰在行賄?
涉及行賄的鋼鐵企業除案發時曝光的北京首鋼、山東萊鋼,庭審時曝光的山東日照鋼鐵外,還包括天冿榮程鋼鐵、唐山國豐鋼鐵、中化集團旗下貿易公司等。
負責該案律師透露,涉案主要是民營企業,并且都是高層,原因是“國內較大規模的鋼企都有自己的長協礦,而民營企業都是現貨礦,為了獲得更多的鐵礦石,只能想辦法行賄”。
這些錢以“人情費”、“咨詢費”、“中介費”等名義送出,在起訴書中統稱好處費,或稱之“以中介名義支出的好處費”。
最先爆出行賄力拓公司胡士泰的,是首鋼國際貿易工程公司總經理助理、礦業進出口公司總經理譚以新。
“本案發生最高的涉案金額,是日照鋼鐵董事長杜雙華的900萬美金。”該人士認為,“從一審的結果看,杜雙華的問題柔性較大,在法院被作為另案處理。”據透露,一審認為這900萬美金為力拓公司王勇索賄,這可以理解為杜雙華不屬于行賄,“因為是索賄,所以有可能免責”。但杜雙華目前不能自由離開山東。
2008年—2009年兩年間,胡士泰先后為幾十家民營鋼企辦理了“長協價”。為了感謝胡士泰,一家河北鋼鐵企業當面送給他一只裝有100萬現金的皮包。另一家位于唐山的鋼鐵企業,通過香港的關聯公司,為胡士泰匯出79.8萬美元。
在法庭上,胡士泰對這兩筆受賄供認不諱。業內的猜測得到證實,那家唐山企業為唐山國豐鋼鐵。另外,天津榮程鋼鐵,中化集團旗下貿易公司也涉案。
背后的故事
其他三名犯案人員也曾多次幫助鋼鐵企業獲取“長協價”。比如,受賄金額高達7500萬元的王勇,在2003年,就曾幫助一家天冿民營鋼企獲得“長協價”身份,收取了對方300萬“好處費”。
除直接的“好處費”外,還有“中介費”—在鐵礦石談判中,除了貿易商外,一些央企等大型鋼廠,在獲得低價的攻協價鐵礦石后,自己會成立礦石貿易公司,將多余鐵礦石高價倒賣給中小型鋼廠。此外,一些鋼鐵業內人士,也為多余的鐵礦石和缺貨的鋼企奔波。
“沒有王勇的幫助,我公司不可能有今天的規模。”這是日照鋼鐵董事長杜雙華在指證王勇時說的一句話。
盡管多次鐵礦石談判中國鋼鐵行業屢處不利位勢,而礦石港口庫存也屢創新高,但這些企業對力拓公司四位犯案成員卻有感激之情,這主要因為國內中小鋼鐵企業退出、補償機制的缺失。
從日照鋼鐵歷年營收可以看出,2004年,日照鋼鐵營業收入僅25億人民幣;4年之后,已達到471.87億,利潤高達60億。“長協價”為日照鋼鐵獲勝法寶之一。
一位辯護律師通過對此案的接觸,也對中國鐵礦石談判情況大致了解。他說:“中國的中小型民營企業都是現貨礦,為獲得大型鋼鐵企業的長協礦,只能和礦企銷售人員走關系。”
聚攏中國中小鋼企,是胡士泰給力拓公司的獻策—中鋼協代表的鋼企,僅占中國鋼鐵產能1/3,而中小民營鋼企占2/3產有。如此,,可加大力拓公司在華銷售量,使得中國鋼鐵產能持續居高不下;也是與中方談判、瓦解中鋼協聯盟的重要籌碼。
而這樣的策略也讓胡士泰等人有機會獲得“好處費”、“中介費”、“咨詢費”。
2008年,與日照鋼鐵同鄉的山東鋼鐵石營業收入雖高達1205億,利潤卻只有27億。這一年,杜雙華在胡潤百富榜以350億身價,排名第二。
除直熱鬧的“好處費”外,還有“中介費”。如王勇在幫助杜雙華獲得“長協價”身份后,就以自己的關系惠及其弟。在其弟開辦的鐵礦石貿易企業中,由王勇介紹,與相關“缺貨”的鋼企發生交易。法院庭審時指出,王勇讓四家擁有長協礦價格的企業,將鐵礦石以645元—915元/噸的價格,賣給其弟,然后,再以1080元—1450元/噸的價格賣給杜雙華的日照鋼鐵。
為答謝王勇,2007年,杜雙華分兩次將200萬美元和700萬美元,匯入王勇指定的賬戶。并在案發前不久,在日照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停車場,又給了王勇300萬人民幣。
盡管王勇辯稱,900萬美金,不是索賄,而是借款,已經歸還,但因無法提供還證據,被法院駁回。
王勇和杜雙華的往來,造就了本案兩個“之最”—成為最高賄賂金額企業,也使王勇成為本案受賄最高的案犯,達7500多萬人民幣。
何以案發?
沸沸揚揚的力拓案源于譚以新的案發。接近中鋼協人士透露,中鋼協曾召開一次很私密的重要會議,在場只有五個人,討論內容為鐵礦石談判中的具體方案和數字。會議中,譚以新的手機響了。
給譚以新打電話的正是胡士泰。譚連忙下樓,邊走邊說,“電話里說不方便,我們約個時間地點吧,手機可能被監聽了。”當時正值國際鐵礦石談判緊要關頭,“而談判過程屢出蹊蹺,與會人員手機已經被有關部門監聽了。”該人士稱。
從譚以新明知手機被監聽,仍“大意麻痹”的舉止來看,雙方關系實屬非常緊密,并且有多次合作。順著這個電話,有關部門在譚上班時,將其逮捕。
胡士泰從譚以新處,多次獲得重要情報,如:首鋼與力拓公司競爭對手的談判內容,中鋼協在南京的秘密會議等。
其他三名力拓公司員工也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獲得的商業機秘發送給胡士泰。如,萊鋼集團下屬國際貿易公司國際海運部科級負責人王洪九,在獲得中鋼協關于進口鐵礦石的一份文件時,立即轉交給劉才魁。萊鋼集團為鐵礦石談判16家談判組成員之一。王洪九幾乎與譚以新同一時間被逮捕。王主要負責萊鋼國貿公司鐵礦石運輸方面的工作。鐵礦石的離岸價和到岸價往往相差一倍,海運費一直是鐵礦石進口的重要成本,相關數據也是企業進口鐵礦石的重要依據。鐵礦石船期的有效調節,可以使海運成本有效降低,從而減少港口庫存,減少資金占用。劉才魁從山東萊鋼集團獲得了“合同副本”、“鐵礦石開證文件”等重要材料。
而王勇,則將其了解到的中鋼協無錫的內部會議內容提供給集團公司。
胡士泰在法庭陳述犯罪原因時稱,力拓一直以來有被必和必拓兼并的危險,中國作為最大客戶,兩家公司在華銷售競爭激烈。如果被兼并,力拓在華的銷售人員,就很可能被對手取代。
除了“競爭需要”探聽商業秘密以外,鐵礦石在中國“奇貨可居”,由此帶來的巨大利潤,也使力拓旗下員工甘愿冒險。
力拓公司胡士泰下屬銷售團隊經理葛民強就奔走其間,以中介人身份獲利。
2008年,葛民強拿到了第一筆“中介費”。他為一家央企和一家民企牽線搭橋,因為“獲得長協客戶”,這家央企拿出了212萬“答謝費”,葛民強分得12.5萬美元。此后,葛民強又根據不同的市場行情,以中間人身份,幫助國內鐵礦石“倒賣”,獲得“中介費”。
這樣的“中介費”在力拓受賄案中,占大多數。
劉才魁是力拓公司胡士泰團隊的銷售經理,三年間,共受賄10次,計378萬多元,中介費占150萬。葛民強涉案的694萬多金額中,律師認為,僅200萬屬于受賄,其他則是“中介費”。
這樣的資金往來—為力拓公司在華建立了穩固脈絡,涉案的鋼鐵企業也為各自需求,將商業情報送交給胡士泰等人。檢察機關從胡士泰電腦里,查獲中方鐵礦石的重要信息,包括:鋼鐵原料庫存的周轉天數、進口礦石的平均成本、噸鋼單位毛利、生鐵的單位消耗等財務數據,以及鋼鐵企業的生產安排、煉鋼配比、采購計劃等企業內部資料。
知情人透露,早在2008年,有關部門就對力拓公司待三大礦企在華員工進行調查,經過一年時間的偵查,掌握相關證據后,才安排實施逮捕。
胡士泰案已大體水落石出。由于對量刑認為存在過重等問題,胡士泰等四名涉案員工將繼續上訴。時間期限在一審宣判后10天時間。這意味著,力拓案即將進入二審階段。
而這只是故事的上半部。由于涉案及行賄的關聯鋼鐵企業仍未完全浮出水面,有關鋼企名單仍在進一步確證中,而追責更待后續了。只不過,在有關部門那里,現在還未到公布階段。
摘自—經濟觀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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