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什么我反對大面積推行銀行債轉股:極可能是銀行的噩夢
時間:16-03-15 來源:港股那點事
為什么我反對大面積推行銀行債轉股:極可能是銀行的噩夢
本周二,港股上市公司華榮能源(1101.HK,前熔盛重工)發布公告,計劃向22家債權銀行發行141億股新股,同時對1000家供貨商債權人發行30億新股,新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88.6%,發行價每股1.2港元(5合1后,即相當于目前每股0.24元)。公司現時借款及融資租賃負債總額達224.44億人民幣(約267.53億港元),其中有179.3億元債務已到期或即將于今年6月到期。本次發行新股約合人民幣171.5億元。
發行完成后,中國銀行成為熔盛重工第一大股東,持股14%。
表面上看,這是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
1、債務人得到了解脫。華榮能源的巨額債務基本抹掉了,公司不至于破產,也不會引發連鎖債務鏈沖擊;
2、債權人得到了解脫。銀行債權人則可以將這筆貸款從資產負債表的信貸欄上抹去,避免其成為不良貸款,不會使盈利受到影響,不良率也瞬間變得好看起來。
對這件事的各種解讀都有,但至少能推測的是:
1、實體企業與銀行之間的債務鏈,可能比我們想象的,繃得更緊;
2、銀行的不良率上升,也可能比我們想象的要嚴重;
目前,市場各路人士開始推測,國家可能會廣泛地推行這種將企業無法償還的借款轉成銀行股權的做法,以此緩解在經濟下滑期諸多實體企業和銀行遇到的債務問題。
華榮能源一案木已成舟,針對這一個案我沒有深入研究,不想發表過多的看法。但是,從一個長期從事并研究金融學多年的研究者的角度,我對大面積推行這種“債轉股”的做法持十分謹慎的態度。
說得再直白一點,我完全不認同這種做法。
守住底線
金融監管需要與時俱進,但無論如何,還是應該堅持基本的底線。銀行信貸債權,轉成對企業的股權,突破了太多底線,而有些底線是必須堅守的。
首先是法律底線
1995年頒布的《商業銀行法》第43條明文規定“商業銀行在境內不得從事信托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蔽覀兛梢韵胍?,中行當然不會在明知不合法的情況下做債轉股,一定是已經和當局協調好,所以應該很快就會看到“國家另有規定”的出臺。
問題是,法律在制定時本就是嚴肅的、經過深思熟慮的,既然已經確定了這種限制,就一定有其道理,“另有規定”必須是有更充分的理由才可以豁免于原法規。
其次是資金性質底線
債轉股有足夠充分的合理性么?我認為沒有。因為債和股之間,有一條資金性質的底線。
銀行借款是債權,普通股是股權,這二者的性質是完全不同的,具有不同的期望收益、收益形式、風險和流動性。銀行提供借款,其預期是按時收到利息和本金,獲取事先約定的收益率以及預期內的流動性。而股權投資具備高得多的風險和不確定性,投資者的收益率和獲得收益的時間都是很難預知的。
銀行不是股權投資公司,對于本來希望獲取固定收益的銀行而言,債權轉換為股權完全不符合其本來的投資目的和預期,銀行也不具備足夠專業的股權投資和管理能力。在很多情況下,銀行寧愿選擇讓企業變賣資產破產清算,只拿回一小部分貸款,也不會愿意將債權轉股,使其在事實上一筆勾銷。
對于銀行來說,債轉股唯一的好處大概就是可以把目前越來越難看的不良貸款率降低,使銀行短期的盈利數字好看一些。但這種粉飾報表,但完全不改變資產實質狀況的玩法,與掩耳盜鈴又有何異?
但這只是短期的賬面游戲而已。銀行的壞賬并沒有得到實質性的處置和剝離,仍然在銀行手上,只不過現在不叫“貸款”,叫“股權”。然而如果貸款企業的經營狀況沒有好轉,甚至進一步惡化直至破產,那么銀行手里的股票還是會變成一張廢紙,還不如當初作為債權人要求破產清算。
要知道,債權的求償權是優先于股權的。如果二者必須選一個拿,選好企業的股權、差企業的債權,這是市場經濟的常識?,F在企業好的時候銀行拿著債權,企業變差卻轉成了股權,這哪里是銀行,明明就是活雷鋒啊。
第三就是高層常說的“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如上文所說,銀行的業務是吸儲放貸,不是股權投資公司,其主要的經營風險之一就是短借長貸帶來的期限錯配風險。而現在將貸款轉換為股權,會再次拖延銀行回籠資金的時間,大大增加銀行的流動性風險。如果股權最終能夠換回現金,那還是暫時的流動性風險,如果企業經營繼續惡化直至破產(對于被銀行逼到債轉股這個份上的企業,這是很有可能的),那么銀行一分錢都收不回來,變成了永久性的流動性損失。銀行體系的穩定在中國有多重要,相信每個人都很清楚。如果由于不夠謹慎的債轉股導致銀行體系的危機,那無疑就是觸到了“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第四是“逆向淘汰”游戲規則風險
企業找銀行借款,經營不善,還不了了,你通知他:你一分錢也不必還了,我把貸款轉成股權。企業主感激涕零,與信貸人員稱兄道弟,好吃好喝,接著貸!
經營的好的企業,必須按時歸還信貸本金與利息。還晚了,別怪我強制手段,甚至上法庭。
這這玩法,基本是顛覆了正常經濟的“優勝劣汰”規則,而是逆向淘汰,“獎懶罰勤”,整個經濟體系的游戲規則極可能被顛覆掉。
最后是道德的底線
債轉股的安排,對于欠債的企業來說無疑是天大的好消息。企業好的時候就大舉借債,只給銀行固定的收益,剩余收益就留給自己;一旦企業經營不善,就把債權轉為股權,把一部分損失轉嫁到銀行頭上。
這樣一來,企業損失有人分擔,收益卻上不封頂,實在是筆好買賣。
有人說,銀行也不傻,你想轉股就讓你轉么?當然不會這樣。但我們身處有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體系中,必須要顧及到這些“特色”。比如大銀行是國有的,大企業是國有的,即使有些大企業不是國有,但作為納稅大戶和就業大戶也是地方政府的重點照顧對象。這些利益主體在做決策的時候,要照顧到“社會責任”,考慮“社會影響”。停工倒閉就意味著稅收沒了,就業沒了,社會不穩定因素增加了,這種情況下,國有銀行能不能完全從企業利益角度來決策,你懂的……
如果債轉股完全本著雙方自愿的原則,其實也未嘗不可,但事情恐怕不會這么簡單(我上面的討論也都是基于銀行不能完全自主選擇是否債轉股而展開的)。而一旦有行政、權利力量牽涉其中參與尋租,就可能會有更扭曲的情況發生。
比如,有人其實并不是真想做企業,只要想辦法從銀行貸到一筆錢,然后轉移或揮霍掉了,最后一拍屁股告訴銀行“我們債轉股吧!”名義上企業不欠債,銀行也沒有壞賬,這豈不成了空手套白狼的絕佳方式?只要這些人有或大或小的能力去影響銀行決策,就能以這種不道德的方式不勞而獲,而受損的是銀行的股東——整個國家。
總而言之,試圖用大面積債轉股來解決目前企業負債率高、銀行壞賬率高的問題,極大可能能是飲鴆止渴,暫時被掩蓋的壞賬終將在未來以更激烈的形式爆發。這如同投資,我想對待壞賬還是痛下決心、及時止損為好,膿包瘡,掩蓋是沒有用的,忍痛切除是唯一可行辦法。
再次說明我的意見:大面積推行銀行債轉股,極可能是銀行的噩夢,也是實體經濟、國家不可承受之重,但卻會成為諸多權勢利益方的“發財”后門。
所以,務必三思而緩行!
摘自—港股那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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