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信號……
時間:21-11-02 來源:劉曉博說財經
重要信號……
2021年的某個時刻,房地產行業看起來已經站在了懸崖邊上。
多家Top50的房企暴雷,或者股票閃崩。當“兩維護”的保證公布之后,市場稍微喘了口氣,又傳來了“房地產稅試點”的消息……
于是,又有人開始睡不著覺,股市也開始有點撐不住了,上證指數3500點岌岌可危。
就在這個時候,一篇重要的安撫文章出現了。昨天(10月27日),《經濟日報》在第六版頭條的位置,發表了署名評論,標題是“共同富裕需要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這篇文章在重申“房住不炒”、“努力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推動金融、房地產同實體經濟協調發展”等觀點的同時,還提出了如下觀點:
1、房地產行業因其體量大、產業鏈長,在我國經濟發展中的作用舉足輕重。
2、扎實推動共同富裕,將著力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要增加城鄉居民住房、農村土地、金融資產等各類財產性收入。持有住房是增加財產性收入的重要渠道,增加城鄉居民住房類財產性收入,將有利于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
3、應充分滿足城鄉居民的剛需和改善性等基本購房需求,實現住有所居的同時,也能有力增加其財產性收入。
4、房地產擁有較大行業規模,盡管告別過快增速,仍將在推動經濟發展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且在住房租賃、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等方面仍有廣闊結構性發展空間。
該怎樣看《經濟日報》的評論?
《經濟日報》是正兒八經的中央媒體,國務院主管主辦的報紙,以經濟報道為主。所以談房地產、房地產稅,它是非常權威的。
從這篇文章發表的時間點、標題、版位來看,帶有明顯的“政策宣講”、“喊話”的意味。目標是引導輿論,清除各種噪聲。
最近關于房地產行業、房地產稅的說法很多,有的人不懂瞎說,有的為了賺流量而故意瞎說,所以觀點比較亂,需要中央媒體“發正聲”,做權威解讀。
“共同富裕需要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這個標題,就帶有很強的觀點性。因為坊間就有不少人認為,要實現共同富裕,就應該打壓房地產行業,讓房價大跌。
評論的標題,把“共同富裕”跟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掛起鉤來,傳遞了一個重要的信息:穩房價、穩地價、穩預期,仍然是國家調控的方向。希望房價暴跌、大跌,是“想多了”。
“房地產行業因其體量大、產業鏈長,在我國經濟發展中的作用舉足輕重”這句話,跟文章最后的結論——“房地產擁有較大行業規模,盡管告別過快增速,仍將在推動經濟發展方面發揮重要作用”,都在告訴讀者:房地產行業過去是中國的重要行業、支柱行業,現在是,未來仍然是。
“要增加城鄉居民住房、農村土地、金融資產等各類財產性收入”,這句話非常重要,它其實是領導人日前發表在今年20期求是雜志的重要文章——《扎實推動共同富裕》里的重要論述。
《扎實推動共同富裕》這篇文章發布后,我曾在第一時間做過分析。
“財產性收入”其實就是“被動收入”,也就是你不需要花費多少時間和精力,也不需要照看,就可以自動獲得的收入。它的來源其實還是你的勞動,只不過這種勞動被用財富的形式量化、凝固,變成了資本,變成了分配的要素。
老百姓怎樣才能從住房上獲得被動收入?只有兩個方式:一是房屋升值,二是房屋出租。
“要增加城鄉居民住房……等各類財產性收入”這句話里的“要增加”三個字非常重要,“要”是態度,“增加”是希望發生的趨勢。領導人使用這三個字,說明國家鼓勵來自住房的被動收入,而不是打壓。
另外它承認了:房子帶有投資屬性是合理的。
經濟日報的這篇評論進一步推演、論述,有如下的表達:
持有住房是增加財產性收入的重要渠道,增加城鄉居民住房類財產性收入,將有利于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應充分滿足城鄉居民的剛需和改善性等基本購房需求,實現住有所居的同時,也能有力增加其財產性收入。
你注意,這里使用的是“應充分滿足”,滿足的內容是“剛需和改善性購房需求”,以及獲得“財產性收入”的需求。
一個家庭買1套房子,這叫剛需;買第2套,這叫改善。第3套呢?如果孩子多,或許需要贍養老人,這也叫改善。第4套呢?恐怕才算純投資。
既然承認投資屬性,鼓勵大家獲得來自房產的被動收入。我的看法是,4套(含)以內是不應該出臺累進制、懲罰性稅率的。
下面總結一下:
第一,實現共同富裕,需要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而不是整垮它。
國家不會因為共同富裕,就不要房地產的發展。而是通過一系列調控,比如房地產稅,合理配置資源,避免有人過多占有房子,最終導致社會資源的浪費。
房地產行業在相當長的時間里,仍然是中國經濟的支柱,只有它健康發展,才能帶動眾多行業健康發展,才不會造成失業率上升,購買力下降。
要知道,政府每年的賣地收入是接近9萬億,來自房地產的直接稅收大約2萬億,新房每年成交額18萬億(預計今年可以達到),二手房成交7萬億。如果這個行業不行了,負面影響太大了。
第二,國家承認合理的房產投資需求,認為購房“有利于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
雖然國家在引導資金流入金融市場,特別是股市。但說實話,普通人炒股或者買金融產品,風險還是比較大的。弄不好就是血本無歸,讓中國家庭超過一半的資產為房產,還是比較穩妥的。畢竟,房子是實實在在、看得見摸得著的。
這不是鼓勵大家炒房,合理投資和過度投資是有本質區別的。尤其是在住房矛盾比較尖銳的大城市持有很多住宅,是不合適的、也是不道德的,對極少數“房多多”征收比較高的房地產稅,有其合理性。
第三,累進制、懲罰性的房地產稅稅率,會非常慎重,恐怕只有少數城市才會搞,而且尺度比較寬松。
10月26日,深圳住建局曾對下面這份民間傳播的所謂“深圳房地產稅征收試點運行方案”辟謠。
這個“方案”里的稅率,顯然太高了。這不是在征稅,而是在整蠱人了。第二套就按照評估價的1.5%征收,1套1000萬的房子,每年要交15萬的稅。如果是第三套,每年的稅率將達到25萬元。這樣的稅率,是沒有人可以承受的起的。
這種稅率顯然是在打擊改善需求,打擊合理的投資需求,跟領導人講話精神不符,也跟全球主要國家、地區的房地產稅征收辦法不符。
征收房地產稅一定要考慮老百姓的承受能力。在歐美,平均每個家庭負擔的房地產稅,不過占其年收入的2%到3%。在中國香港,則只占年收入的1.4%
在美國,每套房子每年的房地產稅負擔,跟這套房子的水電費相當;在中國香港,每套房子的房地產稅負擔,則跟這套房子的物業管理費相當。
所以未來的房地產稅,一定不能影響居民的消費能力和生育欲望,也不能影響社會良俗(比如導致離婚率上升,讓退休喪偶人士被迫賣房)。
經濟日報的這篇評論,來的正是時候!
摘自-劉曉博說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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