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脹下的價格管制之誤
時間:08-02-26 來源:世紀海翔
通脹下的價格管制之誤
價格管制對于通貨膨脹起著加劇和延長作用
對于通貨膨脹與價格管制的關系,北大中國經濟研究中心
目前的價格管制有著上限與下限兩個方面的天花板。例如,在電煤價格的制定機制上,早在2004年就已經設計了所謂“煤電聯(lián)動”機制,則電煤價升5%以上,發(fā)電公司消化30%,提升電價消化70%,但是時至今日卻沒有實施。2007年頻發(fā)的礦難使得國家對小煤礦的關停力度加大。2008年1月原煤價格上升15%,電煤價升幅更高(過20%),估計全國發(fā)電成本權電煤價格因素估計增加420億元人民幣,而電價卻保持著穩(wěn)定的姿態(tài)變化不大,損失只能由發(fā)電企業(yè)承擔。國內糧食的價格管制雖然沒有那么明顯,但政府通過不斷向市場拍賣國家糧食庫存維系需求,從而抑制了市場糧價的上漲。另一方面,周其仁同時指出現行的政府征地和獨家供地制度,由于集體土地不得入市,實質上是一種下限價格管制,導致土地成交價格偏高;宣布“城鎮(zhèn)居民不得購買農民小產權房”,更是直接對高地價、高房價作出“貢獻”;目前局部地方和城市出現的房地產市場“拐點”,是房貸收縮即需求管理的結果;而房地產供給面下限價格管制導致的推高壓力,卻并沒有根本消除。
但M2、人民幣貸款和外匯貸款的規(guī)模卻不斷擴張著,過剩的流動性最終一定會表現在商品價格的上漲之上。簡單的價格控制成了最為有效、且具“中國特色”的手段,對產出的上限管制和對投入的下限管制卻是一個糟糕的組合,對商品生產者利潤的剝奪,只能帶來投資者用腳投票似的逃離,流動性過剩造成的價格上漲在價格管制之下蛻變?yōu)樯a不足造成的供不應求的價格競賽,價格上漲以自我加強的方式擴大為通貨膨脹。通貨膨脹預期成為商品擁有者惜售的最大誘因,在國際市場無法補給的情況下,通脹風險可能因為價格管制而加大。
為何在預期風險如此之大的情況下仍要保持有問題的政策呢?政策部門一方面出于對現在就業(yè)困難的考慮,另一方面對于通脹的快速出現表現出自然的抗拒心態(tài)。但從效果來看,價格管制一方面不能將價格長久的控制;另一方面,對生產企業(yè)的生產意愿的破壞擊斷了產業(yè)鏈的一環(huán),在就業(yè)方面的破壞力也不見得比快速價格的波動來得更小。
摘自——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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