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實際稅負增加 擇機適度減稅
時間:08-07-24 來源:世紀海翔
實際稅負增加 擇機適度減稅
7月22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數據顯示,上半年全國稅收達到32553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30.5%,其中個人所得稅完成2135億元,同比增長27.3%,這一增長幅度比上半年GDP(國民生產總值)10.4%的增速快一倍多。
確實,過去十幾年來,雖然法定稅率沒有提高,但企業和個人的實際稅收負擔卻一直未見下降,這表現為政府稅收收入的迅猛增長,其速度遠遠超過GDP增長率。這一結果,歸因于三個方面:稅制改革與征管強化、國企改革與重組和企業規模化。
1994年的稅制改革取消了稅收包干制,改行分成制,同時推行增值稅,并開始推動以金稅工程為代表的一系列強化征管措施。就其目標而言,稅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其程度甚至超出了政策制定者當初的預期。國家稅務總局的數據顯示,94年稅收實際征收率只有50%,2003年提高到70%。此后實征率顯然還在繼續提高,其中增值稅實征率已提高到82%,而個人所得稅雖經兩次提高起征點,稅入仍從2003年的1418億上升到了2007年的3186億。
稅收實征率的大幅提高,一方面是稅制改革和征管強化的直接后果,而另一方面,改革之所以能取得如此大的成效,我認為,也是因為國企改革和企業普遍規模化創造了更有利的征稅條件。2003年國資委成立以來,開始了新一輪央企改革與重組,通過合并,央企數量以每年十幾家的速度減少,從03年的196家減少到07年的151家。相應的,通過合并、資產注入和上市融資,央企規模迅速擴大,同時,許多央企被賦予了行業壟斷權。
改制后的運營效率提高和向產業“制高點”的轉移為央企帶來了巨額利潤,央企利潤總額從03年的3767億增長到07年的11000億,相應的納稅額也從3563億上升到8460億。央企的特別之處在于,他們沒有規避稅收的激勵,相反,往往還有多繳稅的激勵。避稅或逃稅對央企沒有意義,因為少繳稅增加的是業主權益,而央企的業主就是征稅人——中央政府。對于央企的經理,創造利稅是他作為國家公務員的重要業績考核指標,而避稅對他個人卻沒有任何好處。
國企壟斷權有兩個效果,一是將消費者剩余轉變為壟斷利潤,這實際上等同于消費稅,二是將經營利潤從潛在的民營競爭者那里轉移到壟斷國企,這種轉移使得稅收征收更加方便,實征率也更高。這兩部分利潤最終都以稅收和紅利的形式變為財政收入,實際結果就是提高了消費者和企業的稅收負擔。
第二個變化是企業規模化,從03到07年,城鎮就業人數從2.56億增加到了2.94億,而同時,內資企業戶數卻從416萬戶減少到了328萬戶。與此背景相伴的是三個變化:一、企業主的平均資產存量大幅提高,這提高了他們逃避稅收的風險和成本;二、中等以上收入家庭的資產存量大幅提高,其中房產、車輛、證券、存款等易于征稅的部分比以前多得多了;三、更多的工資收入者受雇于規模化企業,這使得個人所得稅的扣繳更加容易了。這三個方面的變化,大大改善了稅收征收條件。后兩點也反映在個人所得稅的增長上,解釋了盡管提高個稅起征點,個稅收入竟然也有很大的增長。
我們認為,稅制與國企改革本身是成功的,而企業規模化也是市場成熟的可喜表現,但它們可能導致了個人和企業稅負的大幅加重,政府若想保持企業稅負平穩,降低法定稅率是一個較好的選擇。
摘自—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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