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權抵押難解小企業融資困境
時間:08-07-24 來源:世紀海翔
股權抵押難解小企業融資困境
因為股權抵押貸款存在風險收益不對等
面對上萬企業虧損和宏觀政策仍維持緊縮的情況下,浙江省不斷出臺措施來化解,例如最近的小額貸款公司政策。但該政策雖然及時,卻短時間不能解決中小企業融資的需要,于是,近日,浙江省有關部門又聯合下發文件推動股權質押的方式使中小企業渡過目前的緊縮難關。
但筆者對這一政策的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境的效果感到擔憂。股權質押貸款的方法的確擴寬了企業抵押品的范圍,將原本不能用于抵押部分的股權釋放出來,提高企業的貸款能力。這一政策需要發揮作用的前提是中小企業的信貸緊張是因為企業的融資需求不足造成的,而這與現實的情況并不相符。目前中小企業的資金鏈緊張問題同銀行準備金率調整、存貸比要求、信貸增長幅度限制等等緊縮政策造成的銀行貸款額度的緊張有關。銀行不得不將有限的資金貸給規模較大、合作緊密的企業,大量原本符合信貸政策的中小企業往往面對著“借貸玻璃墻”。這一政策無法增加信貸供給,只能強化目前貸款供不應求的局面。
除開政策效果問題,股權抵押貸款實質是一種金融創新工具,它放大了貨幣乘數,相應的風險也加大了,并且這里的風險是多方面的。
對于上市公司,股權質押可能導致大股東“二次圈錢”,出質人往往會利用現有法律的漏洞,違背誠信原則,通過關聯交易抽逃資金,掏空上市公司。對于我國目前的大小非股權這一風險又有著新的內容,擁有大小非股權的公司可以通過對大小非股權質押獲得資金,然后平緩減持所持股份,以此逃脫市場對于大小非減持的監管。
對于銀行來說,股權質押如同股權轉讓,質權人接受股權質押就意味著從出質人手里接過了股權的市場風險。當股權價格下跌,轉讓股權所得的價款極有可能不足以清償債權。雖然法律規定質物變價后的價款不足以抵償債權的,不足部分仍由債務人繼續清償。但是,有的債務人除了股票之外,沒有其他像樣的財產可供抵債,貸款人即使繼續追討,不僅手續和程序極為繁瑣,而且最終還未必能夠完全獲得清償。
股權質押貸款可能沖擊現有的金融業分業經營的制度。盡管近年來混業經營趨勢明顯,但在制度設計上我國仍然是分業經營體系,各個金融機構沒有混業經營風險的考慮,股權質押很容易使銀行資金通過這一渠道進入股票市場,客觀上有將銀行卷入股市黑洞的危險。
對于非上市公司股份的特有風險集中在股權價值評估上,非上市公司不存在所謂市值,所以更多的只能依靠計算和評估,這就存在溢價評估的可能,再加上長官意志的推動(急于給中小企業融資),很容易擴大風險。有媒體引述某銀行人士的話表示:“我們的放貸額度是根據企業財務報表上的凈資產及相關評估。從目前來看,我們銀行給予的放貸額度往往是溢價,即高出企業的凈資產。”
坦率地說,在緊縮的背景不變的情況下,沒有辦法可以憑空增加出大把的資金。對于中小企業來說,收縮規模等待寒冬過去也許是更為現實的選擇。
摘自—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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