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進增值稅轉型面臨好時機
時間:08-09-03 來源:世紀海翔
推進增值稅轉型面臨好時機
在“一保一控”的大背景下,增值稅轉型既是稅收制度建設,客觀上也起到減稅的效果,可以幫助更多的企業渡過難關,對于宏觀調控目標的實現也是有利的。增值稅全面轉型還將釋放出更多投資者被束縛的翅膀,促進企業的技術進步和自主創新。增值稅轉型正面臨一個難得的好時機。
增值稅的歷史并不長,法國1954年首先建立了增值稅制。增值稅的受歡迎程度則是其他稅種不可比擬的。短短50余年,已有超過140個國家和地區實行了增值稅制。增值稅在中國的歷史更短,但發展迅速。增值稅1979年開始試點,1984年增值稅制初步確立,1994年稅制改革之后,增值稅取代產品稅,成為中國第一大稅種。
增值稅之所以流行,是因為它的中性。和產品稅相比,標準意義上的增值稅(消費型增值稅)只對增值額征稅,避免重復征稅之弊端,鼓勵分工與社會化生產,對市場經濟運行干預最少,適應現代社會發展趨勢。
1994年,出于對財政收入下滑和經濟過熱的擔心,中國選擇了生產型增值稅。生產型增值稅制下,固定資產所對應的進項稅額不能抵扣。消費型增值稅制下,所有進項稅額都可以抵扣。顯然,生產型增值稅制更能保證財政收入。
生產型增值稅制意味著固定資產投資不僅得不到稅收優惠,反而遭到抑制。在計劃經濟還對社會有著廣泛影響,且整個社會經濟還處于過熱的背景下,選擇生產型增值稅,對于抑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有明顯的作用。
時局已發生變化。從靜態來看,增值稅轉型會帶來財政收入下降。但是,1994年稅制改革之后,中國已建立了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機制,全國財政收入連年以較快的速度增長,2007年的財政收入幾乎是1994年的10倍,1994年僅為5218.10億元,2007年上升到51304.03億元。政府對于增值稅轉型所可能帶來的短期減收已有很強的承受能力。從動態來看,增值稅轉型相當于減稅,對經濟具有拉動效應,最終必然帶來財政收入的良性增長。財政收入阻擋轉型的理由已不成立。
增值稅轉型導致經濟過熱的理由也不復成立。隨著改革的深入,投資決策機制早已發生變化,計劃經濟所蘊含的投資膨脹機制已失去生存空間,各類市場投資主體的決策不僅僅取決于是否擁有資金,更取決于項目的經濟效益。通過限制增值稅轉型,控制固定資產投資的思路與市場經濟發展的大背景相悖。增值稅轉型是市場經濟對良好稅制呼喚的回應,是增值稅中性作用發揮的必然要求。
從2004年開始,增值稅轉型試點面不斷擴大。轉型試點實行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消費型增值稅。轉型試點變成了稅收優惠政策,這不僅不利于增值稅的稅收征管,而且進一步扭曲了增值稅的中性作用,加劇了不同地區企業之間的稅收不公平。試點時間越長,弊端越多。現在已經到了扭轉這個局面的時候了。
增值稅轉型不能以提高增值稅稅率作為前提。目前中國增值稅17%的基本稅率不算高,但由于實行的是生產型增值稅,大約相當于消費型增值稅的23%,稅負在國際上已處于較高水平,從提高企業的國際競爭力,促進企業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目標的實現,轉型之后,增值稅的基本稅率應保持不變或適當下調,從發揮增值稅中性作用的角度來看,增值稅轉型還需要和增值稅擴大征收范圍相結合。
增值稅作為第一大稅,決策者有理由慎重,但現在是果斷決策的時候了,“一保一控”目標的提出意味著增值稅轉型所需要的“天時地利人和”已經出現。即使在短時間內轉型造成稅收收入下降,也應努力克服,改革不能畏首畏尾,不能優柔寡斷,當斷則斷。
摘自—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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