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貨業“拐點”
時間:10-08-09 來源:世紀海翔
投資咨詢牌照即將發出
期貨業“拐點”
每一種新業務的牌照都會為期貨行業帶來大的發展機會。期貨公司似乎走到了一個拐點,如果牌照都能發下來,快成“朝陽”產業了
2010年,毫無疑問是沉寂了多年的中國期貨業的轉折之年。
繼股指期貨推出之后,今年監管部門對期貨行業又有大動作。據本報獲悉,《期貨公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管理試行辦法》(下稱“試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第2版已經在一定的范圍內開始征求意見。而據一家期貨公司的總經理透露,上周末,數家期貨公司高管被召集在一起再次開會討論了這個試行辦法。
一直僅靠交易傭金生存的期貨公司,即將可以開辟一個新的業務渠道。“從理論上來講,投資咨詢牌照對于期貨公司可能意味著厚厚的錢。”金鵬期貨副總經理喻猛國說。同時,這也意味著期貨公司的同質化競爭時代即將結束,行業分化已經不遠。
據了解,這只是監管層推動“積極穩妥發展期貨市場”政策的一步。證券公司及證券投資者咨詢公司從事股指期貨投資咨詢業務,以及期貨公司從事與股指期貨相關的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將在接下來跟進研究后推出。
“第二筆收入”
據本報了解,由證監會期貨部境外處牽頭的這個《試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第2版,是7月中旬出來的,整個《試行辦法》包含七章34個條文。
雖然已經是第2稿,但是所有的條文都標著暫定的標記。對于這一點,一家大型期貨公司副總經理給了很高的贊揚,“都第二稿了,細節都還沒有最終定下來。這說明證監會是真正的在向大家征求意見。”他說,往常監管機構下發的征求意見稿一般都和最終定稿的方案區別不大,提出的改動意見的空間相對較小,但這一次卻實行開放式的完全征求意見。
上周,不少地方證監局也在配合《試行辦法》加緊征求意見。周二廣東證監局就召集轄區期貨公司負責人,下發了《期貨公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調查問卷》。
監管層的力推下,可以說長期以來僅靠手續費的期貨公司終于等來了 “第二筆收入”。然而并不是全國163家期貨公司都能在這個突破中得利。據了解,投資咨詢業務牌照發放將會以期貨公司分類監管評級中的C類為線,C類以下不予考慮。而在實施過程中從A類、B類再到C類發放。
而就在7月中旬,證監會對于期貨公司第二次分類監管評級也適時出爐,據悉,A、B、C、D、E類公司的數量分別為18、44、71、29、2家。
據了解,在證監會下發了《試行辦法》的同時,還附了一份“起草說明及基本工作思路”。 “雖然仍在征求意見中,但‘起草說明及基本工作思路’的下發說明監管機構思路已經相當明確,這是非常有參考價值的一部分。”一家大型期貨公司副總經理說。
本報了解到,《試行辦法》的制定,主要圍繞研究分析類和交易咨詢類兩大業務形態。具體說來,研究分析類具體是指期貨公司的研究部門發表書面研究報告、投資報告等;而交易咨詢類指經紀業務部門為客戶設計套期保值方案及相關操作軟件系統、提供特定信息服務或協助擬定交易操作策略等。
“《試行辦法》操作上的核心是關于從業人員資格的要求。”上述期貨公司副總經理認為。在《試行辦法》第三章“從業人員資格”里專門規定,除了進入期貨行業必須持有的期貨從業人員資格之外,從事新業務的高管和業務人員還都必須考過期貨投資咨詢業務從業人員資格。
另外還初步要求期貨公司具有1名高管和5名業務人員取得這兩種資格才可以申請從事投資咨詢業務。具體由中國期貨業協會負責相關工作和制定自律辦法。中期協相關人士表示,關于期貨分析師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討論已經在進行當中。
而另外一塊,市場頗為關注的代客理財服務在投資咨詢業務牌照的框架下被禁止,這使得此項新業務區別于CTA(商品投資咨詢)業務。
此次立法,監管機構對程序化交易的重視頗為明顯,“辦法”要求在提供交易咨詢時,期貨公司可向客戶提供設計特定的套保操作系統和交易軟件,但要揭示其工作原理及技術缺陷。
告別“貧瘠”
和券商相比,由于業務范圍狹窄,此前數年期貨公司發展的步伐并不大。當券商早已涉足資產管理、自營、投行等金融市場獲利較豐的業務之時,期貨公司一直難以沖出經紀業務的死角。
而期貨行業發展限制的根源,和早年間期貨行業從混亂中萌生、在風險中壯大的過去不無關系。“第一批期貨經紀公司大多是非法炒外盤的公司中脫胎出來的。”一位從事期貨行業近20年的期貨公司高管說,1999年之前,經紀商對賭、控盤的現象頻出,加上期貨交易采用保證金和多空制度,當時市場非常混亂,出現了“327國債事件”、“新國大”等震驚全國的大案。
《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就是在這種局面下出臺,
實際上,暫行條例里提到的并非“期貨公司”,而是“期貨經紀公司”,從名稱上就直接否定了其他業務的可能性。
雖然法律開門,但業內人士表示,該新條例頒布之后,投資咨詢之類的業務反而更困難了。
一家傳統期貨公司高管介紹,新條例上馬之前,期貨公司還可以通過“培訓費”走賬,收取一些投資咨詢費用,而2007年之后,因為證監會并未出臺實際辦法或操作指引開放除了經紀業務之外的業務種類,“大家都沒有牌照,而監管隔一段時間就會嚴查,期貨公司連培訓費都不能收了。”
行業的規矩決定,每個期貨公司都得擁有自己的分析師團隊,有好的分析報告、能出好的套保方案交易策略才能吸引客戶,在激烈的競爭中靠多爭取手續費存活。“經紀業務收入微薄,還要供養一個分析師團隊,我們壓力實在很大。”上述期貨公司高管稱。
在巨大的壓力下,不少期貨公司轉向一片灰色的領域。一家期貨公司內部人士表示,他們通過母公司成立了投資公司,通過投資公司給客戶進行投資咨詢收取費用,而實際上投資公司的員工就是期貨公司的分析師。
期貨私募也和期貨公司存在千絲萬縷的瓜葛,雖然一般在股權上進行回避,但許多期貨工作室、期貨投資公司實際上就是期貨公司為其客戶進行資產管理業務的渠道。
在慘烈的競爭中,不少期貨公司保證金不足1億元,年凈利潤不足百萬。2007年開始,許多期貨公司淪為殼資源,被籌備股指期貨的券商以低價收購,目前全國160多家期貨公司中,超過60家都是由券商參股或控股。
出于對風險的警惕,在這次的《試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中,我們也看到,關于監管的部分頗多,很多章里都包含著監管的字眼,而且還有專門的第五章“監督管理”。
一個站在拐點上的行業
“投資咨詢業務破冰,最重要的意義在于打開了一扇大門。”在一家大型期貨公司副總經理看來,這意味著一個開始。大門背后,排隊等待的是CTA資產管理業務、境外期貨經紀業務乃至自營業務。每一種新業務的牌照都會為期貨行業帶來大的發展機會。“期貨公司似乎走到了一個拐點,如果牌照都能發下來,快成‘朝陽’產業了。”這位人士笑言。
證監會相關人士表示,股指期貨成功面市,今年下半年的工作重點就是籌備CTA等業務。而多方業內人士認為,CTA和境外期貨經紀業務在今年年內就能開放試點。
“有了《期貨公司投資咨詢業務管理試行辦法》,大家會更加重視研發和交易人才的培養和儲備。”喻猛國說,也為CTA上馬做好人才準備。
就投資咨詢本身來講,提供交易指導、操作策略、資金管理方案、套保方案、程序化交易、出售咨詢報告等都可能成為盈利點。但是,北京工商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所長胡俞越也認為,投資咨詢業務短期內并不會貢獻大幅利潤增長,因為期貨行情變化快于證券,期貨公司不可能像券商那樣提供某個公司、某個行業的較為長期的報告。
上述大型期貨公司副總經理指出,“但長遠看來,‘辦法’肯定會提高期貨分析師總體水準,讓期貨行業更加專業化、規模化。”另外一位業內人士分析,沒有牌照的期貨公司最終是要解散分析師團隊的,因為他們不可能向客戶提供咨詢了,提供的話客戶可以隨時投訴。顯然,研發力量的缺失會導致客戶的迅速流失。
規模較大的期貨公司紛紛成立獨立的“研究院”,“這種集成化、規模化的效應會在期貨行業進一步顯現。”中期國際內部人士表示。
去年7月30日,中國證監會發布《期貨公司分類監管規定》,當時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分類結果將作為期貨公司申請增加業務種類、新設營業網點等事項的審慎性條件。“這里面有兩層含義,一是期貨公司將迎接新業務種類、有新的盈利模式;而是期貨公司之間的力量結構也會發生根本性的變化。”上述大型期貨公司副總經理說。
一場期貨業的巨變,或許將由此拉開帷幕。
摘自—經濟觀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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