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應增加超低檔稅率以優化增值稅改革
時間:11-10-28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應增加超低檔稅率以優化增值稅改革
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一些行業里(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試點“增值稅替代營業稅”的改革,若條件成熟,即可推廣至全國。另外,在現行增值稅17%和13%的兩檔基本稅率基礎上,再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
坦率地說,這次試點某些行業“營業稅變為增值稅”的改革不一定是減稅改革,而是征稅邏輯的改變。營業稅的缺點已經被詬病很多年,那就是“重復計稅”。增值稅則沒有這個問題,它是根據生產環節過程中的價值附加程度來征收的。
中國增值稅改革的大致脈絡是這樣的。一開始是沒有增值稅,計劃經濟時代只有營業稅,營業稅不僅稅率高,且重復征稅,1979年開始推出增值稅品種,當時試點的城市也是上海,不過進展有限。1994年政府大規模推動增值稅至大部分行業,當時采用的是生產型增值稅——即稅基最寬的增值稅,這次增值稅改革的初衷并非是調降稅率,恰恰相反,是在分稅制框架下加強中央政府的財政實力。增值稅提供了中央一半的稅收,成為中央財政高增長“居功至偉”的因素。2004年啟動第三輪增值稅改革,先在東北地區8個行業試點,2009年大規模推廣至全國,這一次算得上是“減稅運動”,因為是將生產型增值稅改革為消費型增值稅——后者的稅基要比前者“窄”多了。現在則是第四次增值稅改革,是對“營業稅的取代”。但這不意味著總體稅負一定會降低,總的來說,增值稅的稅率比營業稅要高很多。
我們知道,營業稅征收范圍的收縮和增值稅的擴大是不可避免的趨勢。第三產業應當完全納入增值稅的范圍,完全擺脫營業稅。由于營業稅是地方第一大稅種,增值稅是共享稅(國稅和地稅,國稅占絕對大頭),對于那些第三產業為主的地方政府來說,推行增值稅替換營業稅,沖擊是非常嚴厲的,所以要考慮到一些地方政府的利益和承受問題。一種設想是營業稅被增值稅替代后,服務業的增值稅直接歸地方政府,這會提高地方政府的激勵,但是中央財政會下降得很快。更有可能的是重新規劃增值稅的分割比例,大致能平衡營業稅下降帶來的地方政府財政縮水。毫無疑問,未來增值稅的進一步改革有可能是觸發重新“分稅”的一個契機。
從稅收效果上看,新的增值稅改革的受惠者是一般納稅人,因為他們增值稅負擔會普遍下降。但對規模小、財務核算不健全的小規模納稅人而言,他們的增值稅負擔不一定是下降的,有可能反而是上升的,所以,現在的低檔稅率是不夠的,迫切需要更低稅率來予以照顧。現在中央政府宣布其調控著重點是關照小企業和微小企業,鼓勵人們創業和自我雇傭。我們認為,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是明智的,但還需要更低。西方國家為了鼓勵小型或微型企業,專門出臺了所謂的超低稅率,即形成基本稅率、低稅率和超低稅率三類,基本稅率為19%左右、低稅率為6%左右,而超低稅率甚至可以達到2.2%(比如法國)。所以,中國應當考慮到小企業和個體戶在企業生態和社會生態中的重要作用,出臺超低的增值稅稅率。
摘自—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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