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拯救“危機中的民企” 需要市場智慧
時間:12-07-23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拯救“危機中的民企” 需要市場智慧
社會對財政紓困危機民企的疑思是可以理解的。畢竟,一則目前肩負巨額負債的地方財政缺乏財力為民企紓困,一則地方財政以擔保等形式施救民企也有違《預算法》之規定,同時財政救助落難民企存在道德風險。不過,當前民企領域呈現的行業性、集群性風險蔓延之勢,某種程度上類似于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具有典型的負外部性,任其發展很容易導致風險聚斂式釋放,并引發失業潮等;且諸如賽維之于江西新余市,浙江知名私企之于浙江省等,都將直接影響地方財政收入,如2011年前5月,賽維所繳納的國稅40412萬元,地稅19975萬元,分別占新余市高新區企業納稅總額的93.6%和96%,浙江受困私企也是當地財政的重要貢獻者。因此,政府在法律允許內紓困私企,對政府、私企與納稅人確有多贏效應。
顯然,面對私企日益聚攏的債務風險,目前不是政府應否施救,而是如何疏困之問題。因而當前關鍵的問題就是把脈企業陷入危機的緣由,以及政府紓困成本等問題。
我們認為,當前多地民企深陷債務泥潭的成因是復雜的。盡管目前私企主要聚集于產業鏈中下游,且處于完全競爭的產能過剩領域,加之私企難以從銀行獲得融資,因此經濟減速風險很容易在私企領域率先爆發。
私企是中國經濟非常重要的成分,但私企也有凱恩斯所言“動物性精神”。一旦某個行業有發展前景,大量私企就扎堆進入,而一旦邊際收益率下降,私企不是借助技術和管理創新,提煉自身核心競爭力,而是轉投他業。最后,隨著私企可自由進入的市場領域都出現不同程度產能過剩,私企就停產歇業進入房地產等領域,進行投機。所以,政府的拯救政策應當某種程度撫平“動物性精神”。
部分地方私企債務風險呈行業性、集群性釋放狀態,透射出了企業互保融資、集合融資等所潛存的巨大風險放射效應。其一,民間融資市場與正規金融系統的風險疊加,導致了私企債務風險呈集群狀態。如浙江銀行系統前5月不良貸款余額達672.8億元,比年初增長181.4億元,及浙江民間市場風險升水,暴露了民間金融與銀行系統的風險串聯現象,且較大規模的民間房貸者多為當地民企,又導致私企債務風險集群化。其二,近年來金融機構興起的供應鏈金融,以及中小企業集合債、私募債等,在缺乏有效的危害分析和關鍵點控制和經濟不景氣下,其錯綜復雜的互保網,最終就迅速由風險共擔的管控渠道變為風險擴散通道,使私企債務危機呈行業性、集群性蔓延的緣由之一。
與此同時,目前私企的風險敞口不盡相同,如部分私企的風險屬于資產負債表衰退風險,部分則為流動性風險。因此各地政府應通過識辨風險,對私企采取不同的救助策略和手段。
如對資產負債表衰退、且確實有市場競爭力的企業,政府承擔的是風險疏導的公共義務,即在避免風險傳染下推動企業進行市場化破產重組,對其實行安樂死。對流動性風險,且有市場競爭力的私企,政府為企業與債權人搭橋連線,避免銀行采取提前收貸之過激行為,并在風險可控下,通過政府窗口公司對其融資擔保、財政貼息貸款等,鼓勵企業與債權人進行債務重組談判,避免企業休克至死。
此外,當前不論是基于穩增長還是緩解民企債務風險,標本兼治的有效手段還是政府推動結構性減稅的修養生息政策。畢竟,部分私企陷入債務風險也與部分地方采取預收稅款有關,加之目前國內企業稅費負擔相對較重,因此政府啟動適度的結構性減稅清費政策,甚至對部分陷入債務危機的私企進行稅費減免,以及實現計息型延緩征稅等,并配置以壓縮行政支出,如廣東省明確提出黨政機關要過緊日子等,要相比政府直接參與私企救助更有效,成本更低,也更符合經濟規律。
摘自—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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