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消強制結匯 推進匯率改革
時間:08-08-11 來源:世紀海翔
取消強制結匯 推進匯率改革
日前,國務院公布了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重要變化是取消了若干年來的強制結匯制度,允許國內企業將外匯收入存放境外,同時允許境外企業在國內發行證券。此次對16年前制定的條例進行修訂,主要是對中國外匯領域所發生的翻天覆地的變化予以確認,并向國際社會表明中國推進資本市場開放以及實現匯率市場化的決心。應當說,新修訂的條例是為人民幣朝著可自由兌換方向做一些基礎性的過渡準備,也是對當前中國外匯現實的回應。
中國過去的強制結匯政策主要基于彼時國家外匯短缺而制定,原《條例》要求境內機構的經常項目外匯收入應當賣給外匯指定銀行,或者經批準在外匯指定銀行開立外匯賬戶。這項政策為中國處于起步階段的改革開放與經濟建設提供了巨大的外匯支持。但隨著經濟高速發展,中國已成為世界持有外匯最多的國家,這帶來較大的外匯儲備壓力:一方面,形成外匯占款,被動發行過多鈔票以及被動回籠鈔票,成本極高;另一方面,管理部門外匯儲備的保值增值壓力較大。同時,也制約了人民幣匯率的市場化改革。
近兩年來,央行已經調整政策取向,推行“藏匯于民”,逐步放寬企業和個人持有外匯的自由度。此次條例修改在制度上做了進一步明確,由原來重點管理外匯流出轉變為對外匯流入流出實施均衡、規范管理,取消外匯收入強制調回境內的要求,允許外匯收入按照規定的條件、期限等調回境內或者存放境外等。與此同時,條例還鼓勵資本流出,簡化對境外直接投資的行政審批程序,有條件的允許境外主體在境內籌資、境內主體對境外證券投資和衍生產品交易、境內主體對外提供商業貸款等,逐步開啟資本市場的有序開放。
盡管新條例放寬了外匯流出,但是加強了對資本項目外匯收支結匯的管理。眾所周知,目前通過非法渠道流入中國境內的熱錢規模龐大,對中國匯率的穩定以及金融市場具有很大的威脅性,中國有必要完善跨境資金流動監測,對于掌握外匯收支情況,防范國際金融風險具有重要意義。新條例要求資本項目外匯及結匯后人民幣資金應當按照有關主管部門及外匯管理機關批準的用途使用,并授權外匯管理機關對資本項目外匯及結匯后人民幣資金的使用和賬戶變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也增加了對外匯資金非法流入、非法結匯、違反結匯資金流向管理等違法行為的處罰規定。條例還根據世界貿易組織規則,規定國際收支出現或者可能出現嚴重失衡,以及國民經濟出現或者可能出現嚴重危機時,國家可以對國際收支采取必要的保障、控制等措施。
取消強制結匯早已勢在必行,因此說,新的條例并沒有出現外匯管理體制上的飛躍,主要因為目前過于動蕩的全球經濟環境以及國內經濟矛盾并不利于中國推進資本市場的開放。正因如此,放寬資本流動的政策也不會刺激更多的資本流出,也不大可能緩解外資流入的壓力。因為目前新條例只是拓寬了“資本流動通道”,真正牽引資本流動的是匯率。由于人民幣仍然處于低估水平,而且美國等西方國家經濟衰退跡象明顯,外匯逃離動力不足,境內企業顯然也不愿意持有過多“老邁”的美元而是血氣方剛的本幣。對于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條例已由“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修訂為“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三年前人民幣匯率已經不再釘住單一美元,而是參考一攬子貨幣進行調節,更富彈性。事實上,只有資本市場更加開放,才有利于形成合理的市場化的匯率水平,新條例正是朝這個方向前進的過渡性安排。
摘自—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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