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延長股份鎖定不足化解創業板難題
時間:09-10-29 來源:世紀海翔
延長股份鎖定不足化解創業板難題
日前,根據深交所上市委審核意見,深交所批準創業板首批28定公司上市。其中,5家在證監會正式受理發行申請前6個月內增資擴股的公司相關股東,承諾自公司工商登記變更日起36個月不轉讓所持新增股份,并在上市公告書中披露。
這就等于說,把非控股股東的新股東(進行上市申請半年前購入)股權鎖定期延長到3年(與控股股東鎖定期一樣),但這些公司在證監會通過發行申請時,并沒有受到這一延長鎖定期的約束。
雖然在國內公司股票發行上市程序中有證監會的發審審核和證交所的上市審核,但一般情況下,證交所的上市審核基本只具有程序意義,更重要的是發審審核。是次在若干公司通過發審審核一段時間之后,選擇在上市審核程序上,由證交所的上市委破例進行獨立裁定、對那些公司進行上市申請半年前所新增的特殊股東的股權鎖定期要求,頗有些“亡羊補牢”的深意。因為根據以往的經驗,能在公司正式進行上市申請前的半年內進入公司做股權投資的資金,其背景往往非同尋常,其中也許難以排除“權力獻金(股)”色彩,而且此次創業板的諸多公司首發有五六十倍之高的市盈率,那么這類資金如果急于套現,給市場帶來的影響將是非常不利的。所以,這次交易所上市委的舉動是值得肯定的。
但是,增加特殊股東的三年期股份鎖定安排,并不是維護創業板平穩運轉的最優方法。中國的證券市場之所以出現“權力獻金股”、超高的發行市盈率和巨大的套現盈利空間,本質上在于發行上市的發審制度。現在創業板公司的高市盈率已為人詬病,但如果同時進入市場的有100家甚至更多家的企業,普遍發行市盈率很可能就無法做到如此高。證監會對創業板上市申請進行審核時,據悉也曾經希望多讓一些企業進入市場融資,但目前的這種審核制度和保薦制度,決定了獲得審核批準的企業也只能是有限的數量。有限的數量的保薦人資格、一家保薦人一段時間能夠做的企業就只有那幾家,而只有融資量大(企業規模大)、市盈率高,保薦機構按照融資量的一定點數來提取的服務費(利潤),才是最大的。這就意味著,創業板的融資資格,將和主板一樣,更是會為已經具有足夠資源的企業所獲得。
很顯然,這和設立創業板的初衷不太相符。創業板應該是讓真正的創新型、高風險型,甚至仍然緣型的企業獲得的融資和發展機會的地方,是讓那些具備更高的風險偏好和投資技術的投資者,尋找高回報機會的地方。我們目前的三板市場其實是最像納斯達克(NAS—DAQ的本意就是“證券交易商全國協會”)的自由市場,但它仍待進一步發展(目前它只獲得了一周一天的公開交易機會)。
中國要走向獨立知識產權的創新型經濟,需要一個真正的、自由的、對邊緣智力開放的創業板來支撐。所以,未來創來板還需努力,在制度方面不斷改進,以避免復制一個小主板的局面,應該讓那些真正處于成長期的創新型企業獲得天地。
摘自—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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